可以去房管局要求加上您妈妈的名字。具体办法可来电,我详细告知您。
殷国丰律师于 2012-11-18 15:0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我母亲与我继父共有一套住房,属房改房。我母亲与我继父共有一套住房,属房改房他们俩是九四年结婚,九九年买的房,当时买房由于种种原因没用我妈的工龄,由于都是铁路职工我继父就用他去世的前妻的工龄,她是八六年去世的。
房本也是我继父和他前妻的名字。房本也是我继父和他前妻的名字我妈后来知道这件事心里很不舒服。
她想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可是好像有规定房改房不能加名。
她通过法律程序取得法院判决书:判该住房属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我继父又写下遗嘱:该房属于他的那部分在他去世后也归我妈所有。
现在我妈拿着判决书能去房管局改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