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买卖关系事实上已经履行了,卖方已经收取了你的房款,意味着他是认可房屋买卖关系的,现在房屋出现了拆迁的情况,他反悔不卖了,属于违约行为,他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应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你们的买卖关系有效,同时要求判决卖方协助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好,10年前我买了本村一套平房,没过户,只写合同,房产证我拿着,现在要拆迁,他想打房子注意,他还说房产证丢了或被盗了要注销房产证。
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