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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函重大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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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989什么是编号?

工程联系函重大失误

甲方发给施工单位的工程联系函有项单价出现了重大错误,拟签署补充协议,但还未签署补充协议,请问该如何补救才有法律效力?

咨询者:fa411061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由龙运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3500803692
积分:1003
]
回答时间:2012-11-17 09:11
由龙运
你所说的错误,甲方可以发给施工单位更正函即可,如果是双方协议出的错误,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如果是设计变更,要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现场工程师等签证
周一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3539215852
积分:2548
]
回答时间:2012-11-17 19:20
周一
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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