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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母亲的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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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902什么是编号?

关于母亲的赡养

您好,我妈妈患有精神病,嫁给我爸爸20年了,三年前我姨以治病的理由把我妈妈接走,直到现在也没让她回家,我们去接也被拒绝,据我所知,应该给我妈办下了低保和残疾证,前段时间突然说给我妈看病花了六万元左右,有票据,请问,她们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向我们家索要这笔钱吗。

咨询者:fa410878天津
[咨询时间:2012-11-16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朱吉江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265313181
积分:14884
]
回答时间:2012-11-16 14:38
朱吉江
只要是真实的可以要。
李福明律师
[地区:广西-桂林市
手机:13807731978
积分:4036
]
回答时间:2012-11-16 14:38
李福明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合理的医疗费用应由你们承担。
邹伙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82185
积分:4505
]
回答时间:2012-11-16 15:14
邹伙发
合理的费用由你们承担的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2-11-16 17:14
齐志龙
子女有赡养义务,医疗费用具体需要看合法性及关联性等
张鹏律师
[地区:天津-津南区
手机:15122222041
积分:10501
]
回答时间:2012-11-16 21:46
张鹏
只要有证据证明实际花销就有权索要。同时你们有权接回你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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