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证据说话,你要是真担心就去要个收据。
您好!打扰了!有个问题困扰我很久了,想咨询您一下~前些天我们开工资,财务疏忽了,给我的账户多打了钱,我当时就发现了,就跟我们财务说了,并且自己去银行取了多出来的现金给她!由于我们这是家族企业,所以当时办公室就我们两个人,我俩当着面把钱点清了。
本来相安无事的,我就聊天中跟朋友无意说了这件事,后来朋友就提醒我应该要收据之类的,万一以后要是不做了,反咬你一口就说你没还钱怎么办?……我父母也是这个意思~但是我觉得不至于吧,因为我们老总是我哥的一个哥们,也是好朋友,我哥和我们的财务也很熟,而且这份工作又是我哥给我介绍的。
我就 是看着这层关系所以才觉得应该没事。我就 是看着这层关系所以才觉得应该没事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想的太单纯了,还是他们想的太复杂,但是说者无心,听都有心~往最坏的方向想打个比方,就像我朋友所说的,我不要收据,要是我以后不做了,当真反咬我一口,说我没还钱怎么办?如果告我能告赢吗?(我去银行取钱只有取款的小票,而且每次开工资都是用她的个人的账户给我开的,没有用公司的账户),谢谢,麻烦了~祝您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