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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实际面积小于合同面积部分房款及利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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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662什么是编号?

商品房实际面积小于合同面积部分房款及利息纠纷

本人实际购买的商品房面积小于合同面积,合同中只规定超出部分的房价款返还买受人,但超出部分房价款银行利息的由买受人承担,请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咨询者:fa410460山东
[咨询时间:20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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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李成飞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80953375
积分:295
]
回答时间:2012-11-15 12:34
李成飞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主要看你们合同如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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