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之诉。
你好,我先说一下我的情况。你好,我先说一下我的情况结婚前,我丈夫的父母打了10万块钱到我丈夫卡上,我们俩去银行又把钱转到我卡上,密码他设的。
这些事是结婚前我家跟他和他父母说好的,钱是用来买房子的,谁都不能动。
婚后我生了孩子,孩子还不到俩月时,他打了我,还逼我把卡给了他,说钱是他妈的,要还给她。
当天我抱孩子回了娘家,过了几天,我回去拿钱包时发现我身份证在他包里,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拿去的,后来我去银行挂失查出他把钱转走了,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回去,他不给孩子生活费我想问一下1这十万是夫妻共有财产吗?还是他母亲的?2如果是共有财产,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取走属于什么行为?3他若把钱转给他妈,我该怎么办,4离婚后我能要求补偿离婚前孩子生活费吗,5我什么时候能提出离婚,他能提吗?6孩子出生相关证明都在他那,他若先给孩子落户口我该怎么办?(他是外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