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700元生活费,同时每周探视一次,可是现在女方以种种理由不让男方探视,男方也就以此为由没有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在3个月没有拿到孩子抚养费后向法院起诉,法院调解结果:男方需支付抚养费,女方也应配合探视。
可是事后女方同样不让探视孩子,说男方再不给抚养费她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时男方该怎么办?能不能反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还是降低扶养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