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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与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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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338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与探视权

律师你好!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700元生活费,同时每周探视一次,可是现在女方以种种理由不让男方探视,男方也就以此为由没有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在3个月没有拿到孩子抚养费后向法院起诉,法院调解结果:男方需支付抚养费,女方也应配合探视。

可是事后女方同样不让探视孩子,说男方再不给抚养费她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时男方该怎么办?能不能反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还是降低扶养费标准?

咨询者:fa409823甘肃
[咨询时间:2012-11-12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2-11-13 07:48
赵英菊
女方不让探视,也可以申请执行。
刘国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381061501
积分:2651
]
回答时间:2012-11-13 13:47
刘国军
可以至法院申请执行;具体问题可咨询刘国军律师团队,电话:13466352858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2-11-13 14:06
刘潮生
如无法协商的, 可以申请执行。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2-11-13 15:28
岳建民
你也可以申请对女方强制执行,以保证你的探视权。
金志刚律师
[地区:甘肃-定西市
手机:13809328544
积分:6343
]
回答时间:2012-11-14 08:27
金志刚
探视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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