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已经生效并实际履行,反悔没有依据。你弟弟的主张法院不能支持。
产权是我弟弟的,我们一家三口一直住,户口也在里面,2006年拆迁,弟弟说不要房,他像我要了几万元钱,把房产证和身份证都给我了,并签署了拆迁代理协议,代理协议内容是:有我代理签署拆迁事宜,我签的内容他都认可,如有纠纷和开发商无关。
拆迁分了两套房,安置人有我们一家三口,和他们一家三口。
产权我都改成我的名子,拆迁协议上变更产权人签字,也是我写他的名子变更的。
我还写了一份变更说明,内容是:房产变更为我,我签上他的名子及他媳妇和孩子名字并按了我的手印,在最后让他签了他的名子和手印。
我给他钱让他打了条,内容是:今收到房款(钱数),房款两清。
现在他反悔了想要回房子,问他可以要回吗?我占多少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