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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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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201什么是编号?

多汇款

错汇了一笔款,原付款金额11300,错付成了113000,。

是公司汇入个人名字。先已追讨回83000,尚欠18700,已写欠条,已过借款期限。已多次打电话催促。对方声称没钱。

这是否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案件处理。法院起诉。

公司批款有两位负责人,一位出纳:负责操作:

一位会计:负责复核。

若尚欠金额需两人承担支付,请问有何相关法律或条例,操作员与复核员应承担的责任。

咨询者:fa409513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2-11-12 07:52
曲延兴
可以到法院起诉。
刘国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381061501
积分:2651
]
回答时间:2012-11-12 09:49
刘国军
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案件处理;具体问题可咨询刘国军律师团队,电话:1346635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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