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拆迁补偿问题你与开发商签订了协议,对于拆迁补偿合同就要依据合同条款履行。因此,开发商所说的没有依据,你可以提起诉讼。
参考网站:www.yusenlawyer.net 北京征收拆迁维权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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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的营业房拆迁,当时与开发商的协议上写着:产权调换过度期限2010.8.20——2010.11月底,现在是2012年11月,我想问一下,逾期的拆迁补偿款是不是应该按合同上所写的执行,开发商说该合同或该合同的这一条作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