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借孕法律知识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60151什么是编号?

借孕法律知识

某女与某男登记结婚一年多,因丈夫无生育能力,考虑到人工授精的种种不安全因素,决定寻找第三人有偿借精生子(通过性行为)。

怀孕后即与第三人无关,所生孩子由他们夫妻负担全部的抚养义务。

请问这样合法吗?第三人有什么权利和要承担责任吗?将来会有遗产纠纷吗?

咨询者:fa409420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1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卢慨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745059059
积分:3927
]
回答时间:2012-11-12 08:11
卢慨
从法律上讲,这种情况下,孩子不属于婚生子女,又非养子女;男方今后有权拒绝抚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