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有你具体的参加工作时间,暂按你2004年参加该单位工作,那么你可以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在此期间,单位应支付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费。6个月医疗期满,你仍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同时单位还要给你支付12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我于去年11月在单位组织查体查出肝癌,现治疗中,单位只发放生活费到6月,(只发了6个月的)请问单位是否应发我生活费?现在单位要求我辞职,请问我辞职单位应补偿我多少呢,单位是2004年给我交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