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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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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60037什么是编号?

收养问题

爸爸妈妈41岁的时候生了一个弟弟。爸爸妈妈41岁的时候生了一个弟弟家里有个大姑一直都没有结婚也没孩子。

弟弟已经出生。弟弟已经出生我们就去村里上户口,当然是办理大姑收养。

可村里说要1万多块钱,还说这是先出生后收养的,出生归出生收养归收养。

这合法吗?

咨询者:fa409221四川
[咨询时间:2012-11-10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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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施鲍中律师
[地区:安徽-铜陵市
手机:15905627383
积分:15878
]
回答时间:2012-11-10 19:02
施鲍中
村里所说的“出生归出生收养归收养”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你弟弟属于超生范围,应当先行缴纳社会抚养费。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1-10 19:39
魏国鹏
不合法,要求村里出具罚款的法律依据,其不能出具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村里是无权罚款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2-11-11 09:18
喻远军
应当有社会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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