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
2000年我爸爸买下了我爷爷单位的房子,花费2万多。
那是80年代的老房子,我爸妈结婚的就住在那,我爸爸以我爷爷的名义买下的,我爸付的所有钱。
现在面临拆迁,我爸兄弟7人,老人都不健在了,生前也没交代什么,其他人要求平分,请问他们有权利主张平分吗?
补充说明:
证据,怎么算证据,我们是拿不出么银行转账凭证,因为十多年前还不流行这个,但是房产证和发票都在我们家手里,别人拿不出,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证明。我爷爷还有一套房,其他人要求我们不继承另外那一套,这样我父亲出钱的这套就完全归我们,否则两套一起平分,理由是没有我爷爷我们家买不了这套房,而且价值也不是原来的价值了,可以补偿我们,但也就多给我们当年出的两三万。而且我爸说他咨询的律师说,别人说的没错,我们是需要补偿人家的,这律师说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