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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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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9752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婚前买房岳父拿了3万元钱给我。婚前买房岳父拿了3万元钱给我备注:当时是我写了借条的,一式两份;后岳父说:以后如果跟他女儿结婚,这3万元钱就当嫁妆不要我们还了;还有,我的那份借条已丢失,岳父的的那份不清楚还在不在;当时写借条又没有第三方人在场。

现在如果我要离婚,房子该怎么分割?

房子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孩子归女方抚养,房子是否归她?

咨询者:fa405147四川
[咨询时间:2012-11-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2-11-09 07:29
喻远军
婚后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2-11-09 07:54
曲延兴
这要看这3万元是房屋的投资款还是借款,如果是投资款,房屋应有女方的份额,如果是借款,房屋又是你婚前付全款买的,如果没有约定,应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屋是个人财产,不管孩子归谁抚养,不会改变房屋的权属。
何青超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708185965
积分:974
]
回答时间:2012-11-09 09:21
何青超
一般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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