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陪偿责任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9658什么是编号?

陪偿责任

公司配的电动车,无保险,在上班途中撞到人了,责任如何分?当事人和公司怎样进行陪偿?被撞人要求陪偿7000元,谢谢回答。

补充说明:
交警说私了
咨询者:fa408503江苏
[咨询时间:2012-11-0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任达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
积分:202
]
回答时间:2012-11-08 15:35
任达
你好!责任区分要看交警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赔偿也是根据这个认定书来算的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2
]
回答时间:2012-11-08 16:19
刘建平
自己承担,与公司无关的。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2-11-08 16:32
张龙飞
赔偿医疗费等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2-11-08 17:49
路光亮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
2、事故责任一般有交警综合现场情况予以认定;
3、针对交警出具的认定责任书,如果不服,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
4、至于赔偿,则根据事故责任的认定处理。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