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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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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9608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偿

我是一家石材厂的老板,前天厂子的工人工作时候把小脚趾头打断了。

请问我该怎么赔偿呢?

医疗费我我都付了

咨询者:fa408386山东
[咨询时间:2012-11-08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11-08 10:45
殷国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即可
李福明律师
[地区:广西-桂林市
手机:13807731978
积分:4036
]
回答时间:2012-11-08 11:05
李福明
你厂如果参保了工伤保险,就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没上工伤保险,就参照工伤待遇给他赔偿。
刘泽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749896
积分:1680
]
回答时间:2012-11-08 13:09
刘泽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劳动者治疗期间,用工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2-11-08 14:38
张龙飞
按照工伤处理
胡海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18884563
积分:10634
]
回答时间:2012-11-13 19:39
胡海春
先让工人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依此进行赔偿。一般来说,除了医疗费用,还有工人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交通费。

胡海春律师,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高级执业律师,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免费咨询电话:15612600035 ;13718884563(仅限短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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