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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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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9537什么是编号?

离婚补偿

请输入需要咨询的内容!2008年就判离婚了,法院判决他给我一点经济补偿,房子归他,小孩归我抚养。可直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给我。房子己申请了强制执行,可直到现在法院都没执行(说他只有一套房是作为居住的不能执行)只有先查封再慢慢来。

家里老人家在家跑这件事,跑了好多次了都没什么结果,我们离执行局比较远,每次都要跑大半天,留个电话根本就从来没人接过,态度又非常差!

今天又去问了说我前夫电话变了找不到人(上个星期还打过电话给小孩),还叫我去找他回来商量怎么解决,天啊要是能解决不早就解决了吗?还要等你们法院干什么?我真怀疑他们工作的态度太不认真负责了!可能从来都没联系过我前夫,反正我是一个电话都没接过。

难道法院的执行难度就这么难吗?

请各位好心人帮我出出主意,谢谢你们了!

咨询者:fa408244重庆
[咨询时间:2012-11-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1-07 19:50
魏国鹏
法院不依法执行的,可以要求上级法院执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罗小平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35401911
积分:924
]
回答时间:2012-11-08 10:05
罗小平
法院不依法执行的,可以要求上级法院执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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