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返还彩礼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9422什么是编号?

返还彩礼

我结婚一年多,生了个女孩,如果离婚是否应该返还彩礼。

咨询者:fa408055辽宁
[咨询时间:2012-11-0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李敬贤律师
[地区:山东-日照市
手机:13963040931
积分:71
]
回答时间:2012-11-07 09:42
李敬贤
这种情况,虽然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这种结婚生子的不需要返还彩礼
路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811664295
积分:6316
]
回答时间:2012-11-07 09:43
路焜
一般情况下,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不需要返还彩礼,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2-11-07 10:17
姜昱
您好,不需要返还彩礼,根据法律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11-07 12:33
殷国丰
如已办理结婚登记不必返还彩礼。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