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9356什么是编号?

离婚问题

丈夫外遇已有10年左右,女方一直为了孩子希望男方能回心转意,但均事与愿违,今女方实在无法忍受,提出离婚,男方也同意离,但因房子是公婆的名字,如离婚,女方就没居住所,且女方收入属于低层,如何生活?女方会有补偿吗?

补充说明:
男方10几年里,均没对家庭做出过任何贡献,孩子也基本不管,现男方是公交驾驶员,收入尚可。
咨询者:fa407945江苏
[咨询时间:2012-11-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勇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
积分:7385
]
回答时间:2012-11-06 19:36
赵勇
按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如有男方外遇的证据的,离婚时也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8
]
回答时间:2012-11-06 19:43
刘建平
搜集他外遇的证据对女方有利。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11-07 14:18
梁斌
夫妻婚姻期间所得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