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今天通知我们去交警队签字,判我方全责,我方不服,现在还没有去交警队去签字,我方想申请复议,请问我们是现在就需要聘请律师,还是等对方起诉我们在聘请律师?我方是肇事方,是不是等对方起诉我们就可以了?我们不服,是要去签字在申请复议,还是直接申请复议?今天到底要不要去交警队签字?民事诉讼交通事故的案件,是找本地律师事务所好,还是找本省的律师事务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