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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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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9222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我2010年3月卖了一套村集体回迁楼,属小产权房,总房款是31.5万。

因房产证未办,至今押了4万元未给,协议书上是97.13平方米,房管局测量后是103平方米。

请问:我是否能追回多余平方款?协议书上还说乙方交完全款后10天后腾房。

请问:我能否依据这一条让乙方还钱?

咨询者:fa407684山东
[咨询时间:2012-11-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安金龙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657446459
积分:92
]
回答时间:2012-11-05 21:34
安金龙
一可以要求支付剩余房款,并要求补多余面积房款;
二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否则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你的合同大部分已经履行,建议不解约;
三,你的房子应该不是小产权房。这个就看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还是国家所有。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11-06 19:52
杨国营
一可以要求支付剩余房款,并要求补多余面积房款;
二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否则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你的合同大部分已经履行,建议不解约;
三,你的房子应该不是小产权房。这个就看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还是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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