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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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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8830什么是编号?

人身伤害

我和李某一起买了个公交车,李某和另一人开车,李某每月另领工资负责修车,一天车有问题下班时到合法修理厂修车,在没有保护情况下一人到车顶查看。

不慎摔了下来。不慎摔了下来造成摔伤,请问在保险公司陪偿后。

公司(每月交有管理费),修理厂,李某,我,分别有多少百分比责任。

咨询者:fa407005重庆
[咨询时间:2012-11-0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志学律师
[地区:江苏-泰州市
手机:13952643428
积分:644
]
回答时间:2012-11-03 14:09
陈志学
汽修厂及车主,行为人都有一定的责任!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周德鸿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5978941168
积分:2202
]
回答时间:2012-11-06 10:12
周德鸿
建议委托律师具体办理。
罗小平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35401911
积分:924
]
回答时间:2012-11-07 12:53
罗小平
你们是承担连带责任的,
冉兵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3635309631
积分:1319
]
回答时间:2012-11-08 21:41
冉兵
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尽量协商解决不成,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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