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帮朋友送人属于帮工行为,应该由被帮工人即你的朋友承担责任,你应该要求你的朋友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通事故,我帮朋友送人,在半路在路边停车找人时候,送的这个人偷偷开走车。
发生交通事故,现在我被和肇事者,成了被告。发生交通事故,现在我被和肇事者,成了被告车是我朋友的。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