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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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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8492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子女探视

女儿离婚。女儿离婚孩子在男方,女儿去外地打工。女儿离婚孩子在男方,女儿去外地打工外公有没有替女探视外孙的权力。

如男方不让看。如男方不让看打官司能打赢吗,

咨询者:fa406354山东
[咨询时间:2012-11-0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田荣田律师
[地区:山东-聊城市
手机:13563501120
积分:2985
]
回答时间:2012-11-01 07:41
田荣田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探视权,既然是实体权利,女儿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由孩子的外祖父母带替行驶探视的权利。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2-11-01 10:29
于柱
没有法律规定外祖父母有探视或者代替女儿探视的权利,这个不是法定权利,只能协商解决。
杨国营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791108207
积分:8626
]
回答时间:2012-11-01 19:48
杨国营
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探视权,既然是实体权利,女儿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由孩子的外祖父母带替行驶探视的权利。
徐振才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市
手机:13573601382
积分:2245
]
回答时间:2012-11-02 08:10
徐振才
没有这样的权利,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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