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这次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即可。是否承担责任要根据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确定。
在单位售票工作,三个人abc一起管理保险柜,管账,三个人都可以打开保险柜,每天由abc其中一个人对当天账,月底由固定的a对一个月账,到第二个月中旬把上个月的利润交给公司财务。
到了10月份的时候,公司财务说8月份的利润少交钱了。
随后我们查账发现我们当天账的钱也不是很准,而且我们每次给财务的钱也没有记载,查不出来这个钱到底错哪了。
现在我要辞职,单位要求我们三个人平分把这个钱赔了,还让我们签了一张纸:说明在我们在职其间少交财务的钱数。
我们应该平分把这个钱陪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