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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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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8375什么是编号?

我的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

我的经济适用房是2005年买的,2006年3月份办理的房产证,现在我因有急事用钱,想卖掉我的房子,但房管局不予办理过户手续。

理由是相关的政策还没有出台,要等到相关政策出台后才能办理,如是现在要办的话,要交房款30%的手续费用。

但我们小区去年买卖房屋的都没有交过这样的费用。

请问律师,这样做是否合法?我的经济适用房还能不能买卖?

补充说明:
我买房子的时候是按照当时市场房价买的,只是开发商套用项目,并没有给我们住户优惠。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406162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2-10-3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田荣田律师
[地区:山东-聊城市
手机:13563501120
积分:2985
]
回答时间:2012-10-31 14:14
田荣田
按规定取得房产证就拥有了物权,该权利是排他的权利,你应当可以将该房产推向市场。但是由于你的房产是政策性房产,理应受到相关国家政策的约束,毕竟你的该套房产享受了政策的优惠或倾斜。
那就是按照市场价格购买的房产,打行政官司吧,告房管局。
田荣田律师于 2012-10-31 15:2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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