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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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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8256什么是编号?

计生罚款

我于2006年9月生一女儿,于2012年生一男孩,妻子户口迁到男方处,娘家户口和男方户口不在一个县,妻子在生玩儿子后到她娘家做月子,在娘家所在地被当地计生委按流动人口罚款了,做完月子后回到男方家,可男方所在地计生委说不行,要再罚,请问这合法吗,我该如何处理。

咨询者:fa405918福建
[咨询时间:2012-10-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2-10-30 18:50
陈奇斌
要再罚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2-10-31 12:24
陈福猛
不能重复处罚。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2-10-31 19:52
刘潮生
一般以当地计生政策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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