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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起诉离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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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8159什么是编号?

请教起诉离婚事宜

我和配偶的户口都是一个区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了,他工作在南方。

现在我要起诉离婚,到别的区起诉可以吗?谢谢。

咨询者:fa405728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10-3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2-10-30 06:57
曲延兴
起诉离婚,必须到对方居住地法院起诉。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2-10-30 08:57
殷国丰
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一方经常居住地起诉。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刘国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381061501
积分:2651
]
回答时间:2012-10-30 10:00
刘国军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建议具体问题咨询刘国军律师团队,电话:13466352858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2-10-31 20:01
刘潮生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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