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酒醉驾驶机动车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8075什么是编号?

酒醉驾驶机动车

酒醉后驾驶机动车该怎么处理。

咨询者:fa405567福建
[咨询时间:2012-10-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邓赞林律师
[地区:湖南-娄底市
手机:15073829368
积分:5284
]
回答时间:2012-10-29 15:26
邓赞林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甚至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6个月。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2-10-30 12:31
陈福猛
可能判处危险驾驶罪。
杨永俤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06930369
积分:3361
]
回答时间:2012-10-31 15:17
杨永俤
判处1至6个月拘役。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