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既涉及对方损害赔偿问题,也涉及你们的监护责任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官确定,不管怎么说,作为小孩的监护责任肯定是要承担的,至于承担多少,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你好,律师.我儿子在公园里骑自行车,被一个女孩子推倒,摔成骨折.当时在场有两个女孩子,还有我儿子的奶奶,现在三个人对当时情况的描述口径不一致,奶奶说亲眼看到其中一个女孩子推了我儿子后,儿子摔下,但这个女孩子对她妈妈说,是推了一下,但是推了之后放手,儿子又往前面骑了一下,然后自己摔倒.另一个女孩子是在这个女孩子之前推了我儿子的,但没有让我儿子摔倒,她应该没有责任,通过儿子奶奶的描述,直接导致儿子摔倒的是刚开始说的那个女孩子.现在儿子的骨折已成事实,并且医生说,髁上骨折蛮厉害,很有可能发育时,再行骨头矫正手术.现在问题是,女孩子的家长只愿意承担最多一半的责任,我想问,这样合理吗?这事情要怎么处理为妥,或者说责任如何承担,盼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