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北保定人,打算在秦皇岛购买一套回迁房,由于没有当地户口只能暂时过在亲戚的名下,然后再过户到我的名下。
请问这样合理吗?有什么不妥之处?像我这种情况怎样做最合理?合理的话我是不是要支付两次过户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