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新形成的共同财产可以均分。可以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离婚协议是在受胁迫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则在离婚的一年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共同财产的约定,提出重新分割的诉讼请求。
老师你好,我姐姐和姐夫结婚6年多,期间生有一个儿子5岁,小孩小的时候一直是我姐姐一个人带的,从吃到穿,他们感情不是很好,姐夫几次动手打我姐姐,现离婚已有半年多了,离婚时双方协议离婚,我姐姐什么都没有要。
离婚后由于男方家长讲和继续住一起,没有办理复婚手续,我姐姐要求复婚是,男方就一直以离婚后按个头可以多分80个平方的房子为由一直拖着。
这次吵架,我姐夫叫我姐姐走,说这个家里什么都没有,反正当时离婚时说好了。
我想请问,我姐姐能否要回孩子和家里的财产平分的要求?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