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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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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7881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婚前买房岳父拿了3万元钱给我。婚前买房岳父拿了3万元钱给我备注:当时是我写了借条的,一式两份;后岳父说:以后如果跟他女儿结婚,这3万元钱就当嫁妆不要我们还了;还有,我的那份借条已丢失,岳父的的那份不清楚还在不在;当时写借条又没有第三方人在场。

现在如果我要离婚,房子该怎么分割?

补充说明:
房子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孩子归女方抚养,房子是否归她?
咨询者:fa405147四川
[咨询时间:2012-10-2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君杰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8766447156
积分:127
]
回答时间:2012-10-27 21:32
王君杰
1、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你岳父又持欠条起诉的话,本案一般会作为普通借款处理。处理的结果:归还3万元及相关利息,与房子无关。
2、如果法院认定这3万元是你岳父给你(注意:不是借给你)用来买房子的,那么如果对该房子进行分割,分割的是买房时3万元所占的份额。如:买房时总房款10万元,那么房子的十分之三是要分割给对方的。
3、你提供的信息不够精确详细,可能会存在其他情况。为了在应诉时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曾波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市
手机:13972020707
积分:26732
]
回答时间:2012-10-28 07:56
曾波
房子归你,和岳父无关
曾波律师于 2012-10-28 07:5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2-10-28 09:40
喻远军
要进行具体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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