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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是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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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7361什么是编号?

山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是什么标准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是多少金额

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1万3千元,量刑是多少?

咨询者:fa404116山东
[咨询时间:2012-10-2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兴东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8706401255
积分:1159
]
回答时间:2012-10-24 15:39
王兴东
已经够判刑的了
还要看悔罪态度自首情节等等
需要律师建议来电咨询我。
曾艳丽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8668913660
积分:2911
]
回答时间:2012-10-24 16:42
曾艳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5000元以上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2-10-26 18:28
李春珍
还要看悔罪态度自首情节等等
需要律师建议来电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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