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继母没有形成事实抚养关系,你没有赡养她的法定义务,与遗产执行没有关联,两个案件各自独立
我3岁时父母离婚,一直跟着改嫁后的母亲在乡下生活。
父亲再婚后迁居城里,又生有3个子女。父亲再婚后迁居城里,又生有3个子女我一直和母亲、继父生活到18岁,期间父亲和继母未给我一分钱。
18岁后我回到乡下老家认祖归宗,并和爷爷、叔叔一起生活。
去年父亲过世后,继母要求我和她的3个子女一起承担对她的赡养义务,说她在我3岁时嫁过来,我们自然形成母子关系。
请问,我应赡养她吗? 问题补充:今年十月份,我、继母以及继母的三个子女刚打完一场我去世父亲的遗产官司,法院判决继母继承父亲的房产和存款,但需在12月份前给我14万元的补偿。
请问现在继母起诉让我赡养这个官司,会不会对上一个官司的执行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