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我一亲戚开着我家车与一行人发生事故,行人受伤。
同时因为急刹车,造成坐在副驾驶的父亲也身受重伤(车是我家的,但是当时开车的是一个亲戚)。
现在交通事故认定驾驶员是主要责任,行人是次要责任,我父亲是无责任。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赔付行人的损失吗??还是由驾驶员负责赔付??另外我父亲造成的损失谁承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