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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死亡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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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7189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怎么赔偿

死者27岁,户籍是农村的,事故发生在当地,现在想庭外调解。

但对方要以城市居民为由要求赔偿。但对方要以城市居民为由要求赔偿我想问“一个县城城镇里本分农民与居民,生活在本县城务工,以居民赔偿的标准要求赔偿能成立吗?

咨询者:fa403762福建
[咨询时间:2012-10-23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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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田荣田律师
[地区:山东-聊城市
手机:13563501120
积分:2985
]
回答时间:2012-10-23 12:30
田荣田
如果证据扎实并且属实的话,其生前经常居住地为城镇,就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林太龙律师
[地区:江苏-镇江市
手机:13952815299
积分:2752
]
回答时间:2012-10-23 12:42
林太龙
如果有证据证明其生前在城市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话,可以按照城镇标准处理
杨永俤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06930369
积分:3361
]
回答时间:2012-10-23 16:59
杨永俤
需要当地派出所出具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2-10-23 17:56
陈奇斌
其生前经常居住地为城镇,就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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