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父母一直反对我的婚姻,看到男朋友什么也没,现在打算买一处房子,首期是男友付,我和他一起供,房产证先写我名字,打算过了父母这关再加上他名字。
在房子上单单写我一个名字时候,但又怕他心里疙瘩,怕他不放心,想去办个公证,证明首期是他付的,是领了结婚证前还是结婚后再去公证?公证后,如果在婚后加他名字,这属于夫妻共同拥有吗?麻烦请详细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