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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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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7110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责任

你好,我的车自南向北行驶,对方是自东向西行驶,南北路是村级道路,东西是省道,我的车已经进入北口,对方撞我的小轿车的右后门的后面(油箱口的后面),对方是机动三轮车车无牌(驾驶人说当时没带驾驶证),请问谁的责任多

谢谢律师望尽快回复,谢谢。

补充说明:
你好,律师,交警现在说是我小轿车方是主要责任,对方是次要责任,我的车被扣了,车提不出来,说是让交12000元的保证金,然后车可以取走,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403606陕西
[咨询时间:2012-10-22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田荣田律师
[地区:山东-聊城市
手机:13563501120
积分:2985
]
回答时间:2012-10-23 17:20
田荣田
机动三轮车无牌上路违法,但不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在经过没有信号标志和交警现场指挥的路口时,应当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你们之间对交通事故的原因力作用和过错作用相当,都应当是同等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交警队是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就是扣留你的车辆和对方的车辆行为。时间会延续到出具认定书之日,一般是10个工作日。无书面认定书交警说你啥责任你也不用管他,你只要陈诉你的理由就行啦。你接到认定书以后3日内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回答

1
曾波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市
手机:13972020707
积分:26732
]
回答时间:2012-10-22 23:00
曾波
对方的责任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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