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两个店员是在下班后发生事故与店里没有系。摩托车是谁的?抢走钥匙能否证明是“抢”?如果能够证明是“抢”走的,那么摩托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责任,反之,摩托车的所有人要承担部分责任。谢谢!
《你好!我弟弟和几个朋友在合川合伙开一个美发店,昨晚其中一个股东过生很早关门准备出去吃饭,两个店员眼看很早就从其他一个股东手里抢走了摩托车钥匙出去兜风,股东说他两都没摩托车驾驶证就不给他两钥匙,一个店员强抢走了钥匙,结果两个出去开太快了自己撞上公路护栏出车祸了,一个当场死亡,一个在医院抢救。
请问这种情况我弟弟和其他三个股东应该怎样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