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公司出纳,在给公司员工发工资时,多给某人发一笔与工资金额相同的款项,要求对方退回,对方不肯并同时离了职,此员工入公司未过试用期尚未签合同,这种情况本人该如何讨回此款并维护本人利益,请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