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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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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6941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处理

我想请问下交通事故一颗门牙没用了,得拔了装假牙,这个可以申请到伤残吗?还有就是鼻子骨折了,但是他的影像报告只写的是未示错位性骨折,腿半月板只写了左膝关节半月板变性,左膝关节腔少许积液,是不是腿和鼻子的两份影像报告没有用的?有等于没有啊?还有就是医生的诊断证明写的是鼻子外伤性骨折和腿是半月板损伤有用吗?

咨询者:fa403236江苏
[咨询时间:2012-10-2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2-10-21 18:56
刘建平
可以争取一下,看能否构成伤残等级。
曾波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市
手机:13972020707
积分:26732
]
回答时间:2012-10-21 19:59
曾波
可以。你反映的情况可以鉴定到伤残。
张兵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5161122189
积分:530
]
回答时间:2012-10-21 20:18
张兵
您好,达不到伤残等级。对于支出的费用以及产生的其他损失,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冉兵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13635309631
积分:1319
]
回答时间:2012-10-22 17:34
冉兵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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