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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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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6930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偿

本人朋友在a公司上班,被a公司上级人员调往b公司就职,在b公司就职期间发生工伤意外,倒至高位截瘫,贵公司要求与我们私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谈及此事。

咨询者:fa403214湖北
[咨询时间:201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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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0-21 16:48
魏国鹏
如果私了的话,你们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除了要求赔偿医疗费和治疗期间的正常工资赔偿以外,还可以按照三级伤残的赔偿标准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饶太益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107100208
积分:4886
]
回答时间:2012-10-31 09:53
饶太益
你好,根据工伤待遇享受权利。或者折算为一次性赔偿数额,保守估计,后期赔偿数额至少在八十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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