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由男方支付彩礼,现在双方不决定结婚的,女方应当返还彩礼。你每个月汇款给对方父亲治病,如果是借款关系,可以主张归还借款;如果是赠与关系,则无法要求返还。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跟她4年的同居生活,本来最近就要结婚咯!(彩礼也收咯,也没有开收据)现在因为不在一个厂里面,结果她找到咯新欢,更我分手咯!分手后我原本只想要回彩礼,但是他父母却不理睬。
当初他爸爸腿上有病,我自己开咯张银行卡(给他用)我每个月都汇钱给他看病。
现在他们翻脸不认人!
我想问问这些钱能要回来吗?,请各界人士帮我分析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