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4年的同居没有结婚,彩礼手咯,能要回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6929什么是编号?

4年的同居没有结婚,彩礼手咯,能要回吗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跟她4年的同居生活,本来最近就要结婚咯!(彩礼也收咯,也没有开收据)现在因为不在一个厂里面,结果她找到咯新欢,更我分手咯!分手后我原本只想要回彩礼,但是他父母却不理睬。

当初他爸爸腿上有病,我自己开咯张银行卡(给他用)我每个月都汇钱给他看病。

现在他们翻脸不认人!

我想问问这些钱能要回来吗?,请各界人士帮我分析下,谢谢!

咨询者:fa403213江苏
[咨询时间:2012-10-21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2-10-21 16:51
刘子若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由男方支付彩礼,现在双方不决定结婚的,女方应当返还彩礼。你每个月汇款给对方父亲治病,如果是借款关系,可以主张归还借款;如果是赠与关系,则无法要求返还。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10-21 16:52
魏国鹏
1、你给对方的属于彩礼,在法律上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是以双方登记结婚为条件的,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该赠与行为是不生效的,彩礼的所有权还是属于男方的,他们反悔不给你彩礼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回你的全部彩礼,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你有权根据上述法律第10条第(一)项的规定要求女方返还全部彩礼。
3、你们没有登记结婚,没有义务给其治病的钱,这些钱也是可以要回来的。
魏国鹏律师于 2012-10-21 16:5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200
]
回答时间:2012-10-21 18:31
刘建平
可以起诉要回。
张兵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5161122189
积分:530
]
回答时间:2012-10-21 20:16
张兵
您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由男方支付彩礼,现在双方不决定结婚的,女方应当返还彩礼。你每个月汇款给对方父亲治病,如果是借款关系,可以主张归还借款;如果是赠与关系,则无法要求返还。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刘潮生律师
[地区:广东-潮州市
手机:13690028638
积分:9584
]
回答时间:2012-10-22 21:28
刘潮生
如没有结婚登记的,可以要求退回彩礼。
梁斌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815066585
积分:9310
]
回答时间:2012-10-23 16:47
梁斌
协商不成,收集证据,法院起诉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