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收割机交通事故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56788什么是编号?

收割机交通事故

我是收割机驾驶员,我从车库开出来进入我们的乡村道路时我的收割机的前割台刚进入路面(我是由北向南),这个时候从有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车,她是一位64岁的女人,她开在路中间,并没有看前面,我看到她的时候我就刹车停下来,并按喇叭,提醒她,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急了,就碰到了我的割台上,倒了下来,我当时就报警了,交警拉走了我的收割机,请问,现在正值收割大忙时节,交警部门为什么扣我的收割机不放,请问保险公司进入后,交警是不是应该把我的收割机放行,请问,我现在想先开回收割机,怎么做,谢谢。

咨询者:fa402943江苏
[咨询时间:2012-10-20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根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8653163477
积分:331
]
回答时间:2012-10-20 14:44
刘根
应等待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就应作出,作出后5日内通知放行,若要做车检,报告出来后3个工作日放行。若对方提出保全,可以交上反担保金,提车。
刘根律师于 2012-10-20 14:4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2
]
回答时间:2012-10-20 19:09
刘建平
可以交押金提车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