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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这样的该怎么办?急急急 在线等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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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56599什么是编号?

请问律师这样的该怎么办?急急急 在线等回复。 谢谢!

律师您好!帮同事问一问,像这样该怎么办?

她;在网络里与别的男人互称老婆、老公,家里的事情不闻不问,真是无药可救了啊。

为此事闹了半年之久,她是否属于婚外情?现在要离婚了,在财产分割时,我们的婚前和婚后财产能否多分给,我能否向她索赔精神损失?在线等,谢谢!

咨询者:fa402549江苏
[咨询时间:2012-10-19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陈道平律师
[地区:重庆-南岸区
手机:18996051418
积分:15738
]
回答时间:2012-10-19 09:42
陈道平
你可以根据婚姻法关于对方过错规定索赔精神损失,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后财产无过错方多分。
郭新军律师
[地区:河南-安阳市
手机:13213269958
积分:669
]
回答时间:2012-10-19 10:15
郭新军
可以离婚但其对婚姻不忠可赔偿你,在分割财产时可不分或少分。
邹伙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82185
积分:4505
]
回答时间:2012-10-19 13:30
邹伙发
基于对方有过错的话可以要求少分的
赵勇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
积分:7385
]
回答时间:2012-10-19 14:40
赵勇
单凭在网上互称老婆、老公还不能认定其就有婚外情,需要有其他证据来佐证。能够证明有婚外情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精神损害赔偿。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2
]
回答时间:2012-10-19 22:37
刘建平
还要再找婚外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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