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于2007年按揭买的房子,2009年3月份办的酒席,2009年5月份提前还了一部分贷款(我和我父母一起给的),2009年11月份生的小孩,2010年3月份拿的结婚证,2011年12月份还清所有的房贷(这部分钱是我的退役金)。
房子是写的我的名字,首付是我和父母各出的一部分,之后的月供基本上都是我父母给的。
现在我要离婚这个财产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