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起诉吧,法院最多支持高于银行同期利息四倍。你还的钱要留下证据,以免对方不认。
大概五六年前家里欠了别人6万人民币,打了欠条,利息是高利,后来一直没还,直到前年,还了对方6万,因为是老年人去还的,所以没注意看,对方给的欠条不是原件,是复印件,然后对方年年春节都来闹事,说要还了剩下6万多的利息,不然就是不给原件,不还给他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方觉得5,6年时间,利息居然比本金还高,是高利,而且对方给我方老人欠条时说是给原件,实际给的是复印件,欺骗了我们,现在,对方写信说要起诉我们,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